黄埔条约

拼音:huáng pǔ tiáo yuē

意思:清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清廷遣耆英与法国代表在黄埔所订的通商章程。允许法国人在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自由居住、往来与通商。

词语

组词:
中法黄埔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