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条例

拼音:píng jūn dì quán tiáo lì

意思:民国六十六年立法院通过,总统明令公布的土地政策法规,以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或地主因地租与地价上涨得暴利。内含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及涨价归公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