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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心弘法,用爱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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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弘法大师也有笔误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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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弘法大师也有笔误之时。——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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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乌兰巴托举办电视弘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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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知法,吾之幸也;守法,吾之义也;弘法,吾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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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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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有乐捐款项将作为本寺的弘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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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雪峰、岩头、钦山等禅师三人结伴四处参访、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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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本人愿意捐款支持东莲觉苑弘法精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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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前年(一九八九)我在新加坡弘法,演培老法师邀我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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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六祖慧能从五祖弘忍处继承衣钵,来到广州法性寺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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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正如我们的根本上师所教导,弘法是可以用很多的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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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真正基于修行及弘法的考量,自然也可在人事中有立场及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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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禅师鹏心在中国住了很多年之后,回到日本东北部弘法授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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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而今正以高于阳光的速度广传世间,弘法人才,并于西方世界广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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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如果他真的有病,马来西亚的佛友是不应该请他从遥远的印度来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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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12年4月2日凌晨零点36分,本焕长老在深圳弘法寺安详示寂,世寿一百零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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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道,弘法利生,使佛法继续流传,这是难能可贵的,是值得我们护持与供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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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相继有数十位祖师大德在此驻锡修行,弘法利生,香火归敬,不绝终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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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能够真诚、踏实的栽培法师、成就法师,才能请得到法,才有真正好法师来弘法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