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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教育具有公益性还是私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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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私益信托是一种为了私人利益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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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益诉讼区别于私益诉讼,有其内在质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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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舆论监督是一种宪法权利,兼具私益与公益的双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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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必须防止行政规划利益配置的异化,实现公益、私益博弈的良性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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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从制度的逻辑起点分析,行政许可以公益与私益的平衡为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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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私有财产权用于满足私益,公有财产权用于维持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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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公益物品与私益物品的划分为政府供给公共服务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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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慈善私益募捐是一种较为新颖的提法,各国法律目前都尚未对其作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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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以呼吁公法学人进一步加强对私益问题的研究,来推动现代公法的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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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百零五、私有财产权用于满足私益,公有财产权用于维持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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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私人利益间关系是行政法公益私益关系的始源性利益关系;法益的本质属性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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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公益型群体诉讼,而我国代表人诉讼仍停留在私益型群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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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当前,应当通过确立行政规划中的损失补偿制度和完善行政规划的救济制度来加强对私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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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他在强调个体的独立地位时,坚决反对将公共利益同个人私益对立起来,反对将前者置于后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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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民事诉讼的私益性、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支配、主导作用,决定了民事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