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扬律法威严,彰公民权责!
-
2.
权责发生制或应计基础法
-
3.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为侵权责任。
-
4.
精细管理规范化,工作目标权责化。
-
5.
在侵权责任的规定作为一个法律问题。
-
6.
明晰岗位职权责任,有效制约权力运行。
-
7.
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权责并重,疏而不漏。
-
8.
明确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为侵权责任.
-
9.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
10.
权责统一,切实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11.
缔约过失责任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形式。
-
12.
权责发生制核算法也称应计核算法或应计基础核算法。
-
13.
这种行为的多样性抗拒宽泛,因此对是否侵权责任,它的基础。
-
14.
服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借推定兼顾公平原则。
-
15.
权责于手,须心不存贪,谋不存私;正气在身,必民有所望,奸有所畏。
-
16.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
17.
晚年因卷入立嗣之争、力保太子孙和而累受孙权责罚,忧愤而死。
-
18.
人们认为,当以权责收生造造为邦无资本运营预算轨造的会计基本。
-
19.
她们请求法院责令侯耀华等三人返还相应遗产,并承担侵权责任.
-
20.
但由于自由裁量权过大,区县级党委往往权责界定不清,党政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