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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人仕为丞尉,即营第宅,兄官高禄重,岂宜卑陋以逼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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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守帅辟园池,建第宅,不给餐钱;寓公去城辽绝,类得借兵,扰害乡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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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掾属们都为难地说,夜深宵禁,长安城已经紧闭,怎么进城去都尉第宅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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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师父,那所在也不是王侯第宅,也不是豪富人家,却象一个庵观寺院,到那里方知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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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常侍侯览侵夺宅舍三百八十一所,侵夺田地百一十八顷,起立第宅十六区,还虏略良人为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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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备述唐长安城坊及宫室、第宅、寺观外,还上溯周、秦,旁及京兆府所属万年、长安等二十四县,详记其沿革、山川、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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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他不满其他权宦的敛财,虽然在皇帝身边几十年,但第宅始终还是原来那一间,没有为自己添置什么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