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烧埋

拼音:bù fú shāo mái

意思:烧埋,元代对于负命案责任的人,除判决刑罚外,另外必须给苦主赔偿金,作为死者烧埋的费用。后以不服烧埋比喻不服输﹑不认罪。元˙康进之˙李逵负荆˙第四折:『休道您兄弟不服烧埋,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来,若不打这顽皮不改。』亦作『不伏烧埋』。